【按保物業放寬出租限制 助穩定物業市場】
現時參與按保物業必須自住,但按證保險公司宣布,由周四(8月8日)起,按揭保險計劃下設新安排,考慮批准以下合資格業主,將自住物業出租,以紓緩經濟壓力和協助其換樓。 合資格業主包括:1.業主失業,因而需要更具彈性的住屋或財務安排。 2.業主家庭將有新生嬰兒或領養兒童,導致住屋要求改變。 3.業主有其他特別需要出租物業,而本身在相關物業已自住最少12個月。
作出申請業主必須提交已簽署聲明書,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或說明其申請原因。若業主除按保計劃物業外,擁有其他香港住宅物業,其申請一般將不被接納。至於獲批業主,則需承諾在豁免生效期間,以香港為主要居住地,而業主及其同為債務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侶,不會在本港購入其他住宅物業。行內人士估計此舉有助維持市場穩定,惟申請需時亦難阻租金升勢。